10月融资担保行业快讯
添加时间:2017-11-10 15:54:26 阅读次数:次
1.近日,陕西第1家“政银担”在大荔县合作签约暨办事处揭牌成立,大荔县人民政府(甲方)、陕西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丙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大荔支行(乙方)三方合力破解“三农”融资难。据了解,甲方首批整合500万资金作为县域内符合条件的涉农客户在乙方贷款的风险补偿资金,并向乙方、丙方推荐客户,丙方为甲方推荐的客户在乙方贷款提供担保和增信。乙方按贷款余额不高于甲方风险补偿资金20倍的额度授信并发放贷款,若出现风险,优先从甲方补偿金中扣划,若甲方风险补偿资金不够足额代偿,剩余部分由丙方与乙方按8:2的比例进行风险分担和代偿。
2.上海:政府为科创企业融资担保。日前,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协调办公室和杨浦区金融办举办“科创保”融资产品推介、洽谈会。该产品主要为注册在杨浦区的“四新”企业、科技类、专精特新类、“两个优先”类、创新创业型小微企业提供以信用担保为主的融资服务。单户授信金额一般在300万元以内,对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强、管理规范的小企业,最高单户授信可提高到500万元以内。为增强担保公司对科创企业融资的信心,由市区两级政府共同对该产品项下的逾期贷款给予20%的风险补偿,带动杨浦融资担保公司、商业银行等合作各方分别承担一定比例的风险敞口,同时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将“科创保”融资产品纳入业务支持范围,为杨浦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该产品项下的再担保服务。
3.青岛出台创业担保贷款新政,小微企业最高可贷300万。近日,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青岛市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青岛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有关工作的通知》,将创业担保贷款的期限由2年调整为3年,出台了最高300万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4.根据国务院部署,为支持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业务,聚焦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以及农户生产经营、创业担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助学等贷款,人民银行决定统一对上述贷款增量或余额占全部贷款增量或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实施定向降准政策。
5.云南出台10条措施促民营经济,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加大创新型、科技型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加大对创新型、科技型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对企业的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新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企业的、有一定研发经费投入的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小型企业升为规模以上企业补助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建立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首期规模30亿元,视资金池运作情况逐步扩大规模,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等;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加快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融合发展;降低民营企业成本,采取下调、缓缴有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多种方式,推动人工成本合理降低;民营企业引进先进设备最高补偿300万,对民营企业引进国际先进、填补省内空白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级财政按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经济效益好、上缴税收多、创新能力较强,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高污染、高耗能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民营企业除外。
6.浙江青田县实行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日前,浙江青田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正式启动,本次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为在2015年1月1日以后初次创业和登记注册3年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经营者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享受贴息优惠。重点人群按贷款实际发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借款人按贷款实际发放利率给予50%贴息,予以贴息的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加3个百分点。另外,对入驻科技孵化器的中小微企业按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企业按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按“企业吸纳重点人群就业人数×20万元”计算,最高可贷300万元。
7.瀚华与平安金融壹账通签署50亿元规模战略合作协议。24日,瀚华与上海壹账通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在深圳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计划未来两年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开展50亿元规模的资金合作。
8.新疆进一步放宽创业担保贷款门槛。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下发《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在原来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容,同时将现行适用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担保贷款政策调整为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实施办法》规定,经办金融机构向创业者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向小微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可按“新招用政策扶持对象人数×10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到期借款人可提出展期,经经办金融机构认可,且担保机构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可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
9.青岛市小贷和融资担保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出新方案。近日,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印发了《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信息四项联动实施方案》,监管主体由行业监管变为协同监管,监管重点由事中变为事中事后兼顾,行业监管责任链条更加完善、监管效果更加精准有效。
监管信息“四项联动”工作是在原有“一二三”监管体系的框架下梳理完善而成,是对原有监管措施的补充和延伸。具体是指在法律法规规定权限范围内,将两行业监管信息在全社会范围内予以公开公示,通过将行业监管信息与青岛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动、与中国人民银行省域征信系统联动、与工商注册登记信息系统联动、与全市金融风险防控体系联动,提高其社会知晓度和运用覆盖面,树立监管权威。从目前行业监管信息化程度看,全省金融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搭建和使用基本实现了小额贷款行业和融资性担保行业数据化、系统化的统计分析和日常监管。在与青岛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动中,借助“青岛市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企业搜索引擎或“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的信用查询功能,行业监管信息逐步被收录至“信用青岛”,方便社会公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