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财政部联合工信部发布通知,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政策,中央财政在2018-2020年每年安排资金30亿元人民币,采用奖补结合的方式,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地方进行奖补。
通知称,引导地方支持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支持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小微企业,进一步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水平。
要通过直接补助、绩效奖励、代偿补偿等方式,促进政策引导性担保机构(含再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特别是单户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担保业务、首贷担保和中长期贷款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
通知并称,2018年对全国37个省份(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安排奖补资金;2019年和2020年,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省份予以奖补。
通知明确,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部门联合制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包括房地产行业、金融服务行业和投资(资产)管理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地方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平台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