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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小微企业融资 市财政部门再出新政

添加时间:2020-06-29 17:08:48 阅读次数:

为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难、成本高、效率慢等问题,近日,潍坊市财政部门联合金融监管、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出台了《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体系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与企业共克时艰。

实施意见围绕有效稳住小微企业经营和就业,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推动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以强化财政增信为切入点,设立5亿元市级增信基金,搭建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在扩大支持覆盖面、精准推出帮扶业务、简化担保程序、落实风险分担机制、免除担保再担保费等方面,全力保障小微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政策最大的亮点是什么,对小微企业有哪些红利?

与我市以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政策相比,这次政策最大的亮点和红利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支持范围广。依法在潍坊市区域范围内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以及与前者规模相当的、经其他政府机构登记的非企业经济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都在支持范围之内。

二是担保门槛低。单户贷款本金1000万元(含)以下,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尤其是对于贷款额10万元以下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以及贷款额100万元以下、贷款用于缴纳租金或发放工资的小微企业,只要符合银行信贷条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就提供担保。

三是让利幅度大。针对小微企业,市县两级政府性担保机构年内暂免收取担保再担保费,预计降费1.5个百分点,为小微企业让利近1亿元。引导业务合作银行实行优惠贷款利率,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不超过印发之日LPR+100个基点。

四是审批效率高。全面提速贷款、担保审批流程,银行、担保“多审合一”,对于银行贷前调查已经通过的,担保机构不再尽职调查;银行原则上10日内完成贷款审批,担保机构原则上2个工作日完成担保手续,不再要求企业提供抵质押的反担保措施。

是否所有银行都开展相关业务?

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和明显降低融资成本,是党中央、国务院对银行业金融系统的明确要求,原则上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应落实本政策。目前,潍坊银行、各农商行已具备开展业务条件,其他银行待上级行批准后,将立即开展相关业务。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哪些激励措施?

《实施意见》制定相应配套激励措施,概况起来就是三个“挂钩”、一项“奖补”和一项支持。

三个挂钩:将本政策落实开展情况,纳入对银行考核指标,与竞争性选择财政性资金存放账户挂钩;将政府增信基金存放额度、承办担保机构、市再担保集团资金存放与“政银担”业务开展情况挂钩;将市级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补偿银行的额度与政策落实情况挂钩。

一项奖补:市财政局将按照金融机构比2019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部分的5%予以奖补,奖补资金可用于员工奖励。

一项支持: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人民银行政策支持范围,按规定享受信用贷款购买、利率互换以及再贷款等支持政策。

下一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和各银行分工协作、合力推进,才能取得实效。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部门和银行间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小微企业信贷审批中的作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方面,加快建设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广泛汇集工商、税务、涉诉、水电气、社保、政府采购等涉企信息,搭建政府授权、企业经营、第三方与互联网公开数据组成的大数据服务平台,推动信用信息共享,为银行提供大数据审批便利。

另一方面,健全小微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小微企业违约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发布企业信贷违约信息;制定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认定办法,推动依法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解决诉讼慢、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