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
添加时间:2017-11-10 15:42:12 阅读次数:次
云南出台10条措施促民营经济,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加大创新型、科技型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加大对创新型、科技型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对企业的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新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企业的、有一定研发经费投入的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小型企业升为规模以上企业补助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建立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首期规模30亿元,视资金池运作情况逐步扩大规模,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等;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加快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融合发展;降低民营企业成本,采取下调、缓缴有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多种方式,推动人工成本合理降低;民营企业引进先进设备最高补偿300万,对民营企业引进国际先进、填补省内空白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级财政按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经济效益好、上缴税收多、创新能力较强,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高污染、高耗能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民营企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