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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可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添加时间:2019-03-15 17:35:59 阅读次数:

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地可因地制宜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由此产生的贴息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力度。自2018年11月16日起,中央财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贴息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各地可因地制宜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由此产生的贴息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严格审核申请补贴机构的资格和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确保对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年均存贷比、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等符合要求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给予补贴,确保补贴资金安排不超范围、不超标准、不超时限,坚决防止出现弄虚作假等问题。

  《通知》明确,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放大效应,聚焦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自2019年起中央财政将调整资金使用方向,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