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4321”政府性融资担保项目签约落地
添加时间:2017-07-27 18:07:23 阅读次数:次
6月26日,南宁“4321”政府性融资担保项目落地签约仪式在南宁金融大厦举行,首批3个“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融资担保项目正式签约落地,政府担保帮助小微企业融资。采用这种模式,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广西再担保有限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业务发生所在地县区、开发区财政按照4∶3∶2∶1的比例分担因客户违约而产生的代偿责任损失,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建立代偿补偿机制,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代偿率高于1%(不含)、不高于5%(含)的代偿额部分,县(区)、开发区财政按照该部分代偿额的50%标准予以补偿。在政策优势上,银行对“4321”融资担保业务实行贷款利率优惠,上浮比例最高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向小微企业担保客户收取平均年化担保综合费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并按照担保比例额度的40%计收,不得向小微企业收取担保保证金;广西再担保有限公司收取的平均年化再担保综合费率不高于1.5%,并按照担保比例额度的30%计收。